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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意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我市出台意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发布时间:2014.03.2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7162

农民土地流转有了“定心丸”

  我市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农户对政策存有顾虑,不愿将土地流转,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为此,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将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加快构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给农民土地流转吃下“定心丸”。

确权登记明确土地权属

  长期以来,受传统耕作观念的影响,农户都把自家的承包责任田作为私有财产,视为“保命田”,担心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农地,会导致农地“非农化”,以后收不回承包经营权,不愿把土地长期流转给别人经营。随着《意见》的出台,农户们的这些顾虑可以消除了。

  《意见》指出,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必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期不变,土地流转必须在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得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根据《意见》,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上半年我市将选择信丰县开展整县制试点,其他县(市、区)分别选择1个乡(镇)开展整乡(镇)制试点,下半年全面铺开,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提供基础保障。同时,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平台的要求,我市将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市、县、乡将建立农村土地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并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平台。村级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

  监管服务保障农户权益

  《意见》还提出,在集中流转、连片经营过程中,支持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托管社员农户承包的闲散土地,实行代耕代种,做到不撂荒。鼓励探索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实行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

  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要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合同(协议)登记备案和档案管理等服务。推行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文本,由各县(市、区)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参照省合同范本统一拟制,免费提供。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用地风险保证金制度,防范工商企业租赁土地风险,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

  《意见》提出,各县(市、区)要依法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包括土地流转纠纷在内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逐步形成“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充分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记者张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