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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1年《客商证》年检及新办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1年《客商证》年检及新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5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5299

县(市、区)招商服务中心、赣州开发区招商局、赣州市各商会:
  为确保客商的合法权益,方便客商的工作和生活。经研究,决定于 3月 21日— 4月 30日集中开展《客商证》年检和新办《客商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年检对象: 2008年以来已办理《客商证》,且企业仍在正常运行,投资规模符合持证条件的。
  2 、新办证条件:
  ⑴在本市投资固定资产 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 70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⑵赣州市各商会理事以上成员;
  ⑶年纳税 10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内、外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
二、办理时间
  3 月 21日 — 4月 30日
三、申报资料
  1 、申办表或年审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1寸正面彩照 2张;
  5 、固定资产投入清单或县(市、区)国、地税纳税证明。
  注:年检的《客商证》只须将证件及年审表上报即可。
四、办理程序
  1 、县(市、区): 企业到县(市、区)招商服务中心领取申办表或年审表,填写盖章后,由县(市、区)招商服务中心确认盖章后统一到市招商服务中心代办;
  2 、商会: 理事以上成员到各自商会领取申办表或年审表,填写并盖章,由商会确认盖章后统一到市招商服务中心代办;
  3 、资金审定统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
五、办证科室及联系人
  办证科室: 市招商服务中心招商服务科
  联系人: 刘伟华 联系电话: 8196052 13970788381
  附: 1、赣州市客商证申办表(式样)
  2 、赣州市客商证年审表(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