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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发布时间:2013.05.06 新闻来源:中国赣州网2013-4-18 浏览次数:7513
  4月17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4月起,我国对重大技术装备的进口免税政策实行增加部分目录、取消部分目录或享受资格条件等方面的调整。赣州海关提醒我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要认真核对,先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据悉,新增的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项目主要有:直流场设备、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生活垃圾精分选成套系统装备、举高消防车、染色机、新型农业机械、太阳能电池设备、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锂离子动力电池设备、电子元器件生产设备等装备,并且该项目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确有必要进口。取消免税政策的是液压支架等装备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赣州海关设立了专门的业务服务窗口,及时接收并维护通关业务系统参数,对已到货还未来得及办理审批手续的企业实行凭证明申请税款担保放行,确保广大企业能够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并高效办结通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