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浙江商会第三届理事会
会员发展规划
为不断壮大会员队伍,规范会员发展和入、退会行为,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依据《赣州市浙江商会章程》,特制定本届理事会会员发展规划。
一、会员发展目标
本届(2018年至2022年)计划发展会员80名,其中副会长以上40名,常务理事以下40名。
二、会员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赣州市投资兴业的浙江籍人士和愿为浙赣经济发展献计出力的各界热心人士。
(二)、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参加本会活动,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三)、在家乡和赣州投资所在地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影响。
三、入会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交本会秘书处;
(二)、由本会一名正式会员向秘书处介绍申请人基本情况,并由秘书处调查核实;
(三)、秘书处核实后,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四)、由秘书处授予相应的职务牌匾。
四、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3、获得本会信息资料等方面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意见、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介绍、动员、推荐符合入会条件的人员入会;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要求本会通过正常渠道向政府及有关方面反映本人和单位的意见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协助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二)、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并为活动开展提供便利;
4、维护本会声誉,随时向本会反映情况和会员意见;
5、正面宣传推介本会,积极为本会介绍新会员;
6、按时向本会交纳会费。
五、退会规定
(一)、会员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授予的牌匾;
(二)、会员有一年以上(含一年)不交会费或一年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或本章程的行为,严重损害本会声誉,败坏本会形象的,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会员出国定居等情况,视为自动退会,尚热心本会活动者可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同意后成为资深会员,资深会员享有会员除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外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018年1月20日
更新时间:2020.08.07浏览次数: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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